补助贷款相对是不常见的,因为能申请的学习和条件都有所要求,不过今天把相关内容拿出来分享下。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使学生得到更有效的帮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凡我校在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者家庭突发重大变故者,可申请困难补助。
第三条 学生困难补助分为临时困难补助和专项特困补助两类。
第四条 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个人及家庭因突发意外事件或疾病造成暂时生活困难;
2、学习成绩良好,无违纪行为。
第五条 补助标准和申请程序
1、学生临时困难补助标准由学生工作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学生申请临时困难补助须本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班主任或辅导员核实,签署意见后,呈报学院审批,再由学生工作处审核并公示后通过财务处将资助金额划入学生银行卡中。
2、学生专项特困补助按各学院人数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助。
申请专项特困补助学生必须在学校认定的贫困生库之内,由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处审批并公示后统一报财务处发放。专项特困补助每学期评定发放一次。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况者,取消困难资补助资格:
1、弄虚作假、瞒报家庭收入者;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3、请客送礼、抽烟、酗酒、铺张浪费,购买高档消费品者;
4、个人经济困难而又不愿参加勤工助学、义工活动者。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6年10月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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